前段時間,一艘名為“WAN HAI 503”的集裝箱船在印度洋距印度西岸約54海里處突發嚴重燃爆事故,引起廣泛關注。據印媒報道,船上當時載有四類危險品,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中。此次事故再次為危險品運輸安全敲響警鐘。
其實,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危險品,近年來“帶電產品”起火事件也時有發生,已成為海事部門重點監管對象。小編最近就在公司感受到了這種“緊張氣氛”——各航線的操作同事,對帶電產品的審核要求全面升級:不僅要求先審核電池資料(如電池性能、是否做好絕緣措施、包裝是否符合規定等),還會要求補齊各種認證報告,甚至有些產品還需要倉庫現場拆箱核查,確認貨物與資料一致,整個流程格外嚴謹。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每年一到夏季,高溫疊加密閉運輸環境,帶電產品特別是鋰電池類產品,其運輸風險進一步擴大,更容易發生起火或燃爆等安全隱患。為保障運輸安全,帶電產品也一直是各大口岸和海事部門的重點監管對象。近期我們還收到了海事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查驗力度的通知:
其實,這種監管并不是今年才有,而是年年都在升級,“只嚴不松”幾乎成了共識。為方便賣家朋友順利出運帶電產品,大森林操作部特別梳理了目前主流港口的監管重點與出運建議,供大家參考。
出口帶內置電池產品,客戶需自行前往海事局做危險品申報,否則無法裝運。
出口內置電池產品,非危運輸鑒定報告是必備文件。若報告上顯示是鋰電池,電池容量需小于90WH;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內置電池是串聯的,電池容量將按照串聯的所有電池相加的容量計算。
對鋰電池(包括內置鋰電池產品)等危險品查驗非常嚴格,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必須提供合規的MSDS及運輸條件鑒定報告,若為內含鋰電池的產品,MSDS和運輸報告需要是整個產品的檢測報告,而非檢測單個電池。
海關和海事部門嚴查瞞報、漏報,含電池的產品必須如實申報,以避免造成貨物延誤與重罰。
由于帶電產品品類眾多,每個港口或船司對產品的危險性鑒定不盡相同,賣家朋友在出口帶電產品時應先準備完整的資料給物流商交由船司審核,大森林整理的通用材料如下:
(1)基本資料如中英文品名/件毛體/起運港/目的港;
(2)電池資料如性能/容量/是內置還是外置電池/電池圖片/有無做好有做好絕緣防短路措施/包裝是否符合IMDG Code的規定等。
(1) 中英文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版本需要IMDG Code 42-24;
(2) 運輸條件鑒定報告,有效期在本年度內;
(3) UN38.3測試報告;
(4) UN38.3測試摘要;
(5) 如超功率鋰電池海需要提供【危包證】,危險品電池同樣需要提供危包證 ;
(6) 電池與貨物一同包裝但不是內置于設備內需提供【1.2M跌落測試報告】
請注意:以上資料的生產商需一致,資料需在有效期內。
怎么判斷是否屬于危險品電池呢?
常見的如鋰電池超過20WH、鋰電池組超過100WH、鎳氫電池(單純運輸)等均屬于第9類危險品,另外MSDS報告第14項也有列明是否屬于危險品目錄。
除了準備齊全的資料,在運輸帶電產品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帶電產品的包裝應確保其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安全事故,通常要做好絕緣、防短路、防泄漏等施,并遵守相關的國內和國際運輸法規。除了內包裝,外箱還需要有清晰的標識和UN標簽,電池危險品外包裝均需貼9類危險品標簽、標注UN編號;
對帶電產品的出口更需要一份“敬畏”,切勿瞞報或不報。不能因為“怕麻煩”,就選擇將危險品與普通貨物混裝并隱瞞申報,一旦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就容易引起大規模的連鎖反應,造成較為嚴重的后果。各地海關/海事部門正嚴格監管帶電產品,瞞報、漏報等行為,如若被查處不僅會造成貨物延誤,還將面臨高額的罰款。
帶電產品的出口,安全合規始終是第一步,任何一個小細節,都可能影響貨物能否順利發運。大森林物流深耕跨境運輸15年,積累了豐富的帶電產品操作經驗,不僅可提供合規的海運渠道,我們還有更便捷快速的帶電空運專線,滿足不同場景下的出貨需求。如您對帶電貨物的出運流程、各港口政策或資料要求仍有疑問,歡迎隨時聯系您的專屬業務經理。